第一百五十八章:这书简直就是个比惨大会_我真不想当主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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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这书简直就是个比惨大会

  是夜。

  浮空岛的夜晚同样寂静无声,惨白的月光从乌云遮盖中透出一点点微光。

  岛上的黑夜看月亮和地面看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月亮显得更大一些而已。

  垂在眼前,仿佛随时都会坠落。

  大群的惊空龙无声无息地在天空飞翔盘旋,不知疲倦。

  就像没有脚的极乐鸟,一生都沉醉在天空,至死方休。

  五月份的夜晚温度比想象中的低,篝火橙红,让一众穿着单薄的女孩儿感受到了一丝暖意。

  一天的长途跋涉,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还是安全抵达。

  无需去看浮空岛的俯视图,光看不远处那高大耸立的石砌建筑,以及天空中与夜色融为一体的巨大龙类就知道,她们已经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因为临近夜晚,安全起见,一行人不再冒然向前行进。

  稍微有点野外探索知识的人都知道,夜晚的森林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恐怖。

  更不要说浮空岛可不是简简单单的热带雨林这么简单。

  这座岛是神通动物的乐园,而非普通的野生动物。

  稍有不慎,但凡被一只凡人级的毒虫咬上一口都有可能致命!

  小姑娘们安营扎寨,手法极其熟练,一看就知道经过专门训练。

  “晚上吃午餐肉和自热米饭!”

  眼镜娘闫琳从方寸里取出一大堆食物和水,分发给各位队员。

  她是团队的充电宝,属于补给人员,战斗的事情轮不到她来做。

  因为年龄最大,所以她还兼职生活助理和知心大姐姐的工作。

  本来野外露营都是要生火做饭的,不过在这浮空岛上免不得遇到什么麻烦,所以一切从简,上岛前她准备了大量的工业食品和桶装水储存在方寸里。

  “我要宫保鸡丁的,对了琳琳姐,我还有小半瓶辣椒酱放在你那吧?麻烦给我拿一下呗!”

  说话的是短发女孩李梦紫,她是个土生土长的黔省人,顿顿少不了辣。

  “额,好像忘带了……嘿嘿……”

  闫琳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不过我这里有没开封过的小干妈,你要不要?”

  “那还是算了吧。”李梦紫无奈地撇撇嘴,“那玩意儿,狗都不吃!”

  倒不是抱怨闫琳,她说的实话。

  他们那的人从小吃的自制辣椒酱,对小干妈这种工厂流水线作业的产品嗤之以鼻,若是十几年前可能还勉强接受,现在的话……

  “我要梅菜扣肉的!”

  “土豆牛肉,永远滴神!”

  “俺也一样!”

  “……”

  笑眯眯地发完食物,闫琳突然发现队伍里好像少了个人。

  “咦?队长哪去了?”

  她疑惑。

  “队长啊,她好像去研究那扇大石门了,说找找看有没有线索。”

  钱多多用筷子插起一大块午餐肉,一边啃得不亦乐乎,一边对闫琳说道。

  “大晚上吃饭的点儿研究什么门?”闫琳皱了皱眉头,“真不让人省心!”

  “你也是的!”她一巴掌拍在钱多多的丸子头上,“吃没吃相!放到碗里吃,女孩子要端庄!”

  “嗷呜~”

  钱多多悲鸣。

  闫琳把小指上的戒指摘下来放在一旁,“我去找队长,方寸放这了,里面还有乡巴佬和一些小零食,你们要吃自己拿,垃圾不要乱扔哦!”

  说完,就钻进丛林中。

  “零食诶!”

  几个女孩盯着闫琳的方寸,眼中冒出饿狼一样的幽幽绿光。

  “先到先得!”

  钱多多离得最近,一马当先把方寸揽到怀里,其他人见状张牙舞爪地冲上来抢夺。

  一时间,寂静无声的森林里竟也显得有些莺莺燕燕。

  钱多多说的那扇门离营地并不远,还就不到五十米,就算真遇上什么危险,队友也能立刻展开救援。

  闫琳扒开几片灌木丛,看到一个纤细的倩影正站在近十米高的巨大石门前抱胸沉思。

  她在不打架的时候,整个人从脚趾到每一根头发都散发出一种恬静的温暖人心的舒适。

  你真的很难把这个秋叶般静美的少女和那个扛着大枪冲锋陷阵的疯婆子联系到一起。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天与地的巨大差别,林秋萩才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吧。

  而不是一具单纯好看完美的人偶。

  “嗯?”

  听到背后窸窸窣窣的声音,林秋萩转过头。

  “是琳琳啊?”

  她甜甜地笑道。

  和队里的很多身世坎坷的女孩儿一样,林秋萩也是一名孤儿。

  而闫琳则是她在孤儿院里“同僚”。

  林秋萩从小就长得漂亮,超乎寻常的漂亮,若不是孤儿院的院长爷爷是个好人,像她这种模样的女孩子可能早被高价卖到不知道哪儿去了。

  可也正是因为这副容貌,她在孤儿院里的生活,备受排挤。

  人有时候太优秀并非好事。

  每次有大人来院里领养孩子,第一眼看到的永远是林秋萩。

  这孩子生得那般出众,那般好看,那般有灵气,就算梳着老土的麻花辫,穿着破洞的小棉袄,但只要她站在人群里,就是最鹤立鸡群的存在。

  她是太阳。

  散发的光芒将所有孩子掩盖。

  每次的故事走向都大同小异。

  大人看到小林秋萩眼前一亮,提出要领养,然后被拒绝,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不答应,最后领养人兴致缺缺离开。

  人最怕的不是不够好,而是对比。

  有对比就会有落差。

  大人们放弃林秋萩后再去看其他孩子,就会下意识觉得,怎么全是些歪瓜裂枣?

  犹如在一堆残次品里挑挑拣拣挑个勉强像样的。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但次数多了,有些孩子就开始越发得厌恶林秋萩。

  他们觉得如果没有林秋萩,他们就可以摆脱孤儿院里大锅饭的生活,奔向全新的家庭。

  时间长了,一些调皮捣蛋的家伙组成了自己的小团队,开始变着法捉弄林秋萩,排挤她,联合起来商讨她,好像那女孩儿是个无恶不作的大魔王。

  林秋萩也不是吃素的。

  她那疯疯癫癫的性子兴许是天生的,有人敢欺负自己她就一定要欺负回去,四五岁的小姑娘和一群男生打架一点儿不虚,一打起来就不要命,用牙齿咬,用爪子挠,每次都打得伤痕累累。

  院长批评他们,几个男孩子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林秋萩也不哭,也不闹,就那么恶狠狠地盯着那些人,盯得他们心里发慌。

  再后来,她剪去自己长长的麻花辫,留了个男孩子气的寸头,打起架来也越发凶狠,于是,再也没有人敢碰她一根指头,同样的,也再没有谁敢和她说一句话。

  林秋萩是个怪物,从小就是。

  一个,美丽得有些过分的怪物。

  直到林秋萩遇到闫琳。

  她隐约记得,洛老师带着个比她大两岁的女孩儿走进教室,大声说以后这就是那你们的新朋友了。

  那姑娘小小的耳朵上架着一副不太合脸的黑框眼镜,表情怯生生的跟快要哭出来似的,和谁说话都柔声细语。

  又是个懦弱的家伙。

  林秋萩这样想。

  闫琳和林秋萩唯一的共同点是她们长得都很漂亮,虽然闫琳没林秋萩那样惊艳。

  她太软弱了,就像一张纸,一片树叶,拿手指一戳就会破个窟窿。

  这样的孩子在孤儿院最容易受欺负。

  只要你比其他人优秀,那就是你的错。

  在这里,长相要远比成绩重要。

  “你好,我叫闫琳!”

  女孩鼓起勇气跟面前这个长得比天使还要美丽的“男生”自我介绍。

  林秋萩没搭理她,留下闫琳一个人在风中缭乱。

  是个善良的人,很可爱。

  可惜,如果和我沾上关系,你以后的日子可能不会太好过。

  院里的“怪物”,有我一个就够了。

  林秋萩本以为只要不去理会闫琳,其他孩子就不会去欺负她。

  可,事与愿违。

  和林秋萩不同,这女孩儿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一场意外,才沦落至此。

  她的心态从来到孤儿院开始就已经到了即将崩溃的边缘。

  这里没有梦想中的友情,关爱,和温暖,迎来的只是数不尽的戏弄,欺凌,以及一群女生联合起来的冷暴力。

  她做不到和林秋萩一样享受孤独,也没法举起拳头朝那些捣蛋鬼脸上抡去。

  究其原因,竟然只是因为她长得比较好看,以及她和林秋萩说过一句话!

  这一天,闫琳的桌子又被人画上了五颜六色的猪头,用的还是她的蜡笔。

  那盒她一直珍重的蜡笔是生日的时候洛老师送给她的礼物,此时被明目张胆地丢在座位上,像是被狂风摧残过的小树林,枯枝断叶。

  而罪魁祸首们正躲在墙角发出毫不掩饰的“咯咯”笑声。

  好难过。

  没有什么特别的修饰词,只有人类感情中最原始,最无法接受的……

  “好难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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