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惹人心动(求收藏求推荐)_诡秘:秩序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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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惹人心动(求收藏求推荐)

  罗尔斯坐在床上,右手握住杖身,微微用力将手杖从铁盒内部固定处取出,横举在面前,掂量了一下份量,满意的点点头,这只手杖的重量达到了他的要求,大概有十几磅的重量。

  这个重量的武器哪怕是普通人挥舞起来,都足以轻而易举将一个人打残,打在要害部位足以致命。

  而在罗尔斯手上,以他的力量,只要不是打在四肢上,打在躯干的任意部位都能让对手致命。即使是对肉体有强化的非凡者,挨这么一棍,都好不到哪儿去。

  他右手轻握住手杖中部,举过头顶,手腕翻动,手杖在空中翻滚转动,十几磅重的手杖在罗尔斯这位“野蛮人”手中轻柔无物。

  挥舞手杖的右手猛然停止转动,紧抓住手杖中部,杖首朝上,杖尾朝下,右臂用力,将杖尾重重杵向一旁的地面,“砰”的一声,地面的地砖被砸的四分五裂,碎石乱飞。

  将毫无变化的手杖拿到面前,罗尔斯的目光直接投向了杖首。

  这只手杖的杖首是类球体,上面均匀的分为两半,一边为金色,一边为银色。金色的一半花纹扭曲,充满怪异之感;另一半则横平竖直,将银色半球划为几乎大小相等的正方形。

  杖身则是漆黑之色,无任何花纹,看上去仿佛是木制的,但实际上是某种不知名的金属,但又没有金属的冰冷之感。

  手杖尾部则有一圈一指宽的金色,右手翻转手杖,让手杖底部朝向自己,罗尔斯发现手杖底部上刻有类似太阳的纹路。

  看来要做个皮套之类的东西,把杖首遮住,这种怪异的造型和花纹要是不遮住,拿出去肯定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至于杖尾罗尔斯则并不担心,许多贵族会在杖尾镶嵌金属,其中黄金和白银更是常见。

  再次翻转手杖,让杖首朝向自己,右手握住杖首,用灵性感知这名为“公平之杖”的手杖。

  轰地一下,罗尔斯看见了漫天飞舞的或金或银的光点,接受到了诸多信息。

  这里面就包括该怎么借助手杖开启灵视或者提高对自身的控制力和计算能力,包括三种类法术的方法。

  重点在于灵性的输入技巧和配合的开启咒文。

  持续提供灵性三秒,并配合着用古赫密斯语念出“灵视”,则可以开启灵视,看见灵体、鬼魂和怨灵之类的东西,也可以看到人或者灵性材料的气场。在灵视状态下,罗尔斯就可以使用卜杖法来占卜。

  持续提供灵性五秒,并配合着用古赫密斯语念出“怪物”或者“情感抽离”,则可以施展类法术“怪物之语”或者“情感抽离”。

  持续提供灵性十秒,用杖尾点在写好的契约之上,用古赫密斯语念出“契约成立”,则会形成公正契约,哪怕违背者是“公平之杖”的持有者,都会付出不小的代价。

  只需持续提供灵性,手杖这可以提高对自身的控制力和计算能力。

  只要握持手杖,无需提供灵性,就会使手杖持有者的幸运得到一定提升,但加持会很小。

  类法术“怪物之语”其实就是依靠手杖给予加成的高灵感,给予敌人精神冲击,冲击力度和持有人有关。

  而“情感抽离”是作用于自身的类法术,会让自己陷入极度冷静的状态,降低持有者受到外来的影响。

  罗尔斯起身将铁盒塞在床底,从床旁的柜子抽屉内翻出一盒火柴,“唰”的一声,点燃火柴,将夏尔夫写的说明给点燃。

  黄色泛红的火焰将这张仿羊皮纸吞噬,罗尔斯松开手指,任由燃烧的纸张掉落在地,几秒的时间,火焰消失,留下一地的灰烬和零星的火星。

  一脚将火星踩灭,罗尔斯拿着手杖走进盥洗室,几分钟后出来,脸上就不再是“杰弗里”的装扮的古铜色了,而是变得黝黑粗糙,眉毛也粗了不少,将络腮胡再次粘上。

  拄着手杖,罗尔斯走出小屋,朝东区走去,他前天下午和威廉姆斯约好周六下午,也就是今天下午一定要见到休,否则会取消休的任务。

  虽然前天晚上阴差阳错,罗尔斯正好撞见休和佛尔思,但该有的约定还是要履行的,而且罗尔斯也想知道休后续又没有再次遭遇“魔女”。

  小屋所在的银镜长街虽在码头区,但离东区还是较近的,十多分钟后,罗尔斯就进入了东区。

  东区和码头区都是属于鲁恩落后贫穷的区域,这里居住的往往都是工人、站街女郎、酒徒、水手这些社会底层人物,所以治安一向不好。

  可也有区别,码头区顾名思义靠近码头,居住在这里的人还能通过搬卸货物来赚取微博的薪水,能养活自己;东区没有这种路子,加上黑帮横行,所以东区的许多人都会加入黑帮,成为外围成员,这样既可以拿点钱,又可以不被欺负。

  因此,东区比码头区乱的多。

  特别是因为之前士兵的游行,东区的黑帮分子都憋了好几天,这几天东区的治安格外的差,哪怕是白天,也有敢抢劫的家伙。

  东区街上偶尔出现巡逻的警察对小偷小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是抢劫,只要做得不是特别过份,警察也就追几步就算了,那点薪水不足以让他们付出这么大的危险。

  罗尔斯进入东区后,至少看见五六起偷盗,都是三四个十来岁的小家伙,一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装着互相打闹的样子,你追我跑,撞到些没有经验的路人,趁机将钱偷走,消失在各个小巷内。

  而他走在路上,周围五六米之内,根本没有人敢靠近。毕竟罗尔斯现在一脸络腮胡,皮肤黝黑,加上他身材高大,又拄着东区内少有人用的手杖,威慑力还是较大的。

  那些小孩虽然年纪较小,但经验十足,知道罗尔斯这样的人不是他们惹得起的。即使有一两个想动手的,也被同伴劝了下来。

  但小家伙不动手,不代表别人不动手。

  罗尔斯的手杖杖首被他握住,偶尔才会露出来,但有黄金色泽的杖尾可早就让几个家伙手痒难耐,想要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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