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程潇潇是心机兔_末世重生:撩完大佬后她带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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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程潇潇是心机兔

  程潇潇的这四声枪响,在混乱的丧尸群中更外尖利,不止门外的陈子安听到了,就连已经到达漠北基地的迟朝一行人,也听到了。

  “老大,有人开枪了。”坐在驾驶座上的沈乐开口道。

  副驾驶上那个容貌俊美的男人,也在听见枪声响起的一瞬间,皱起那远山一般的剑眉,轻启薄唇,“下车,去看看。”

  改造过的越野车上,顿时就下来了一队人马,大概七八个人,各个都穿着特制的防护服,手里拿着各自称手的武器,谨慎而小心的朝着,一片混乱的漠北基地进发。

  不知道在地窖里过了多久,程潇潇用自己的治愈系异能治好手上的伤口之后,拿出空间里的手电筒。

  她的空间最近用掉了一部分物资,可以稍微腾出来一点地方装粮食,看着有限的空间,程潇潇犯了难,装玉米还是红薯呢。

  她点开签到系统,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太多,所以今天还没有签到。

  完成签到之后,程潇潇获得了【子弹5】,她很久没有得到这么有用的道具了,顿时激动了起来。

  看着抽奖转盘上,再次签到五次积攒出来的【抽奖1】,程潇潇觉得自己现在欧气满满,单抽出奇迹,来一发!

  随着转盘上的指针,略过【梳子】【手电筒】停在【空间】上的那一刻,程潇潇激动的都要掉眼泪了。

  她今天果然运气不错,居然抽中了【空间】!单抽出奇迹,下次她再也不五连抽了。

  美滋滋的把空间叠加在自己原来的空间上,原本50平的空间,一瞬间变成了100平。

  程潇潇从空间里翻找了个手电筒,开始仔细巡视整个地窖,这个地窖有大又深,放着末世前整个村庄的粮食。

  程潇潇将玉米小麦红薯等粮食毫不客气的收进自己的空间,原本还很宽松的空间,一瞬间就被食物堆满了。

  一直将整个空间全部堆满之后,程潇潇才意犹未尽的结束了这场无情的搜刮,开始给自己的空间分门别类。

  这一整理不知道过去了几个小时,等程潇潇终于将空间整理完毕之后,才重新爬上阶梯。

  仔细的听了半个小时,感觉外面没有动静了,程潇潇这才左手拿着菜刀,右手小心翼翼推开了头顶上的地窖门。

  万幸的是,整个仓库空无一人,小心的将地窖门遮掩好,程潇潇这才走出了仓库。

  一路上躺着的全是丧尸的尸体,这些丧尸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脑袋里都空了一块,程潇潇大眼一看,就知道这是懂行的人干的。

  几乎是在末世一年之后,大家才知道,丧尸的脑袋里是有晶核的,等级越高的丧尸,晶核质量越好。

  这种晶核可以让异能者的异能升级,当然,异能者也可以纯粹的靠自己修行,来提升实力。

  只是,丧尸晶核能够让异能者更快的升级,变得更为强大。

  在这末世之中,强大的实力意味着一切,这个消息一公布,不少异能者对杀丧尸的热情,空前高涨。

  几乎所有异能者都加入了丧尸小队,为了丧尸晶核而战,之后丧尸晶核更是可以用来换取粮食等物资。

  程潇潇本来还以为自己能够等丧尸潮走后,把自己辛辛苦苦打死的丧尸晶核挖出来,自己用,结果一出来就美梦破碎了。

  不过这些丧尸都是一级的普通丧尸,对于程潇潇没有用。

  治愈系异能虽然顶尖,但是升级也同样困难,想靠丧尸晶核升级,只能吸收比自己等级高的晶核才行。

  也就是说,程潇潇现在是一级治愈系异能,她是不能吸收一级丧尸晶核的,她最低也要吸收二级丧尸晶核。

  治愈系本身就不擅长战斗,如果没有人帮助,根本无法升级多高。

  前世的程潇潇,死之前也只是个可怜的五级异能者,陈子安那个废物首先是能力不行,其次是根本不想浪费晶核给程潇潇。

  程潇潇踢开挡路的丧尸,她谨慎的走进基地中心的宴会厅,然而原本华丽的大厅早就变成了一片废墟。

  程潇潇站着这片废墟之中,看着那如同天神降临一般的男人,利落的用掌心的雷电猎杀残余的丧尸。

  几乎是一瞬间,程潇潇就认出了眼前这个俊美异常的男人,迟朝。

  想到之前几次,程潇潇接连两次拒绝迟朝的场景。

  容貌清丽的美人,在心里狠狠的唾弃了一下之前的自己,真是见了鬼,每次都能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遇见迟朝。

  是的,落魄,对比身穿劲装,又酷又帅的迟朝,程潇潇这一身用落魄来形容真的一点不为过了。

  墨色的长裙上,斑斑驳驳的血迹,还有破烂不堪的裙摆,把她一双纤细修长的美腿都漏了出来。

  更别提经过一天一夜的奔波,她原本精致诱人的妆容,也变得灰头土脸了。

  可是现下她别无选择,要是不靠着迟朝,她一个弱女子,没有人帮助,根本不可能安全到达大基地。

  凭迟朝的视力,他自然是早就看见了程潇潇,即使一身血污的站在废墟中,苍白的脸上甚至还沾了泥土,都掩盖不住的迤逦的容颜。

  而她此时正一脸的害怕,像只受惊了的小白兔,让人心生爱怜。

  可是迟朝也是有脾气的,像他这样的天之骄子,还只在程潇潇这里接连碰壁了两回。

  一只白切黑的小坏兔子,这是迟朝给程潇潇下的定义。

  然而下一秒,这只坏兔子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的朝迟朝扑来,一路小跑的撞进了迟朝的怀里,也撞进了他的心里。

  女孩子的身子又软又娇小,和迟朝高大的身形比起来,显得那么可怜柔弱。

  迟朝只要稍稍一伸手,就能把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整个的圈进自己的怀里,。

  的脸上脏兮兮的,但是衣裙露出来的干净位置,却白的像初雪一样腻人。

  程潇潇直接伸出双臂,紧紧的环住了迟朝的腰,仰起巴掌般大的小脸,怯生生的望着迟朝。

  “哥哥,我好怕。”

  【作者题外话】:程潇潇:”只要我脸皮够厚,你们就看不出我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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