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五好青年情窦初开记_乌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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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五好青年情窦初开记

  陈昀这次去长泰,是作为巡史的身份去的。

  □□幅员辽阔,县、州、郡、国一层层往上集权,就犹如一个高高的宝塔,庶民在最底下卑微得半埋在土里辛苦劳作。而皇上却像个白痴一样坐在塔尖上,看不见也听不见庶民的疾苦,难免就会受人蒙蔽,可是这样是不行的,若是哪天庶民受不了了,掀翻了这宝塔该怎么办呢?这皇上不是等于被跳楼了吗?那死得一个冤啊!

  于是苏赞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发明了巡史这个官儿,所谓巡史就带着一把尚方宝剑由中央直接派达到地方,插手地方政务,若是发现了贪官污吏,直接就可以斩了了事。

  这个职位呢,往往是由清廉而激进的青年官员当选,换个说法呢,就是愤青。

  为什么呢?

  一则:往往刚刚入朝的小青年还没有和诸官员混个脸熟,贪官污吏大多数还不认得他,所以方便他微服巡查。

  二则:愤青比较血气方刚,对官场的潜规则也不甚清楚,比较会凭着良知办事。

  惩办贪官是一件非常体面的差事,但是其实这也是一份非常危险的差事,□□已然绵延二百多载,积弊颇深,地方势力十分强悍,尤其是南边,各方势力盘踞,乱得很啊,陈昀之前,朝廷委派的四位南部巡察使全部无一例外的被暗杀在上任途中。

  朝廷这回委派陈昀,是有自身的考虑的。

  第一个考虑就是陈昀他爹,陈昀他爹陈清风虽然不过芝麻大的七品小官,但是在□□却是一等一的红人啊!为什么?因为清廉。

  陈昀是个素食主义者,看上去是件时髦的爱好其实是被家里逼的,陈清风从来不贪污,自己微薄的俸禄除了养自己养老娘养儿子还要用来接济贫寒的乡民,所以,陈昀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可以吃点猪油拌饭,至于猪肉,就不要谈了。

  有一回陈昀他奶奶病得快死了,对他爹说:“儿啊,为娘之前在乡下和你爹做土地主过着收租日子的时候,一年到头还没缺过肉吃,后来你出息了,当了官儿了,为娘我屁颠屁颠的就跑到城里想沾你的光当当老夫人,没料到,你真是清廉得连蚊子都吸不出你一滴血啊,娘跟着你这些年,被你充当老妈子给你们衙门做饭洗衣的,苦了这么多年,现在要死了,为娘只求有口肉吃啊……”

  诸位看官听听,这叫个惨啊,陈清风赶紧用他那洗得看不出原色的官服袖子擦了擦湿润的眼角,上街买肉去了。

  当众街坊看到穿得破破烂烂的陈大人提着一个菜篮子走到卖肉的那里时,全城人民沸腾了:“天啊,陈青天居然吃肉了……”

  卖肉的屠夫说:“陈大人,您买多少肉啊?”

  陈清风从荷包里排出五文大钱,用手比上官印那么大的方形:“要这么大一块,切得烂烂的。”

  屠夫笑:“陈大人过生日要做哨子长寿面啊。”

  陈清风低头淡淡道:“我娘快要不行了,就想吃口肉,劳烦给切碎一点,她老人家牙口不好。”

  屠夫笑不出来了。

  ……

  关于陈清风同志的光荣事迹还有很多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所以陈清风就是这么清廉的一个官员,□□很多次想要提拔他都被他拒绝了,他说: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是千千万万的人民中的一个,我资质平庸,没有什么过人的政绩,还希望朝廷把这些机会留给那些更有才能的同志们吧!

  朝廷立马下旨表彰:陈清风同志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一个真真正正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全国人民向陈清风同志学习!

  陈清风是□□的一个神话一个象征一座丰碑。是□□的超级劳模官员。是全□□人民的偶像。

  而陈昀就是陈清风陈大人的独子,谁敢杀他,就是和全□□人民作对。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陈昀真的死了,朝廷也就有了个极好的理由讨伐盘踞长泰的节度使。

  陈昀得到这个差事之后,就写信告诉了他爹陈清风,陈清风回信告诉他这是朝廷器重,儿须得努力才能报效朝廷的恩典云云,写了七八页纸,最后一段却话锋一转:你爹穷,给你娶不上媳妇儿,你又老实,不然当初放榜你随便上一辆择婿车也是好的,你此去凶多吉少,我们老陈家可不能断后,限你这几日内寻找一个姑娘破了她的身子,尽你所能让她怀上我们老陈家的骨肉。谨记。

  陈昀看到这里不由大惊,这算是怎么回事啊!一向严肃的爹怎么会对自己有这种要求啊,忧心忡忡的折上信,却发现背后还有一行小字:这姑娘最好出身下层,耐操耐劳,等你死了之后才好安心看顾我的孙子。

  陈昀晕死。本来□□邮政也不太发达,这信足足拖了几个月才到陈昀手中,还有一两天就要去长泰了,让他到哪里找女人封命造人啊?

  好了,介绍完了陈昀他爹了,再介绍介绍陈昀自己。他比较年轻,三两句也就说完了。

  陈昀虽然是个官少爷,但是其实连许多小户人家的孩子生活标准都达不到,他娘死得早,爹又忙,常常都是由街坊邻居看顾,所以对劳苦大众很有感情。再加上在他爹的熏陶下,看过无数的圣贤书,道德上确实也是完美无瑕。又是新出炉的榜眼郎,可以说是巡查使的不二人选。

  为了表达□□皇帝对陈家的眷顾,太子不仅给陈昀带了一把死的尚方宝剑,还带了一把活的尚方宝剑——歧王爷苏赞。

  他是皇上最宠爱的儿子,太子嫡嫡亲的胞弟,谁敢动他那不是找死。

  可是陈昀对这把活的宝剑并不感冒,甚至觉得很为难。

  当他驮着他小小的那个蓝布包袱站在金碧辉煌的岐王府大门口的时候,忍不住叹息。

  宝瓶儿正在门口指使下人们搬运行李,看到陈昀过来,笑着招呼:“陈大人,来得真早啊!”

  陈昀看到面前七八辆高级马车,还有成群的仆役,疑惑道:“宝公公,歧王爷这是要搬家吗?”

  宝瓶儿笑起来:“哪里,这不是要去长泰吗?都是些王爷的私人用品,光是衣裳啊冠冕啊胭脂水粉啊都装了两大车呢!”

  陈昀郁闷了,他就知道这个王爷会坏事,皱眉道:“宝公公,王爷现在何处,陈某想要拜会,劳烦你将这些马车上的东西都卸下来吧,陈某会力劝王爷,告诉王爷他用不着这些奢侈东西!”

  宝瓶儿看到这个老实人好像发怒了,笑嘻嘻道:“在卧室正梳妆呢。”

  陈昀一撩袍子急急向里面走去。

  却撞上了迎面而来的一个丫头。

  陈昀目不斜视的低头作揖:“对不住,惊扰姑娘了!”

  那姑娘声音十分熟悉:“没什么,大人自去吧!”甜甜的,却带着一丝不和谐的暗哑。

  陈昀忍不住抬头看去,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穿着一身淡蓝碎花丫鬟服饰,头上丰茂的长发挽做双丫髻,脸上脂粉未施,却对她的美貌好无损伤,反而更显得楚楚动人,那双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一般。

  陈昀觉得这姑娘好面熟,却也记不得在哪里见过,只觉得心坎想被人重重擂了一下的鼓,“嗡、嗡、嗡”响个不休。

  他想起了父亲那封信,却又觉得自己很可耻,犹豫了再三想要说些什么,却早已没有了那姑娘的影子,他不禁怅然若失。

  从小到大,他连女孩儿的手都没有碰过一下,这么多年沉浸在书海中也从未有过和女孩子亲近的念头,到今天,才始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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